尾部由各方签字盖章,并注明签订日期。协议应尽量详细、清晰,避免日后因模糊不清产生纠纷。
1. 按份共有:各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商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。比如甲、乙按3:7的份额共有某商标,甲就按30%的比例享有相关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2. 共同共有:共有人对共有商标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、承担义务。通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等特定情况下,若共同取得商标会形成共同共有。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某项业务并取得商标,双方对该商标共同共有。
共有人行使权利时,应遵循相关规定。按份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份额,但可能影响其他共有人权益。共同共有人在处分等重大事项上一般需全体一致同意,以保障各方利益平衡,维护共有商标的稳定性和价值。
第29类商标主要包括肉,鱼,家禽及野味,肉汁,腌渍、冷冻、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,果冻,果酱,蜜饯,蛋,奶及乳制品,食用油和油脂。
具体涵盖如新鲜的猪肉、牛肉、鸡肉等各类鲜肉;加工后的肉罐头、肉干等;活鱼、鲜鱼及鱼制品;各种蛋类,如鸡蛋、鸭蛋;牛奶、酸奶等奶制品;水果沙拉、水果罐头;蔬菜干、腌制蔬菜;黄油、橄榄油等食用油;还有各类果冻、果酱、果脯等。
这些商品均在第29类商标保护范围内,商家若从事相关产品生产、销售等活动,需申请该类商标,以获得合法权益保障,防止他人侵权。